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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3-05 10:59   责任编辑:admin
为充实工作力量、提升服务效能,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务工作者1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岗位1:党务工作者,1名
岗位2: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
合 计:2名
二、岗位职责
1.党务工作者:负责日常党建工作,商协会和民营企业党建业务、党员教育管理、组织生活开展、党建材料与简报信息撰写、会议筹备、档案管理、上级交办的党建及非公党委相关工作。
2.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协助办公室日常工作,公文流转、信息报送、会务服务、综合协调及其他公共服务辅助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品行端正、作风扎实、无违法违纪及不良信用记录;
2.身体健康,具备履职所需身体条件与工作能力;
3.服从单位管理与工作安排,责任心强、沟通协调与文字功底较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二)岗位专项条件
1.党务工作者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大专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文秘、思想政治、行政管理等相关专业优先;
(3)熟悉党务工作流程与公文写作,能独立完成材料撰写、会议组织、党建台账整理;
(4)年龄18-40周岁,有党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2.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1)了解公益性岗位性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以德为先,乐于吃苦,甘于奉献;
(2)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具有我区城镇户籍(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不受我区城镇户籍限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办理了《就业失业登记证》且经同级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就业困难人员:
1.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3545”人员(指女满35周岁,男满45周岁);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3.城镇持《残疾证》的残疾人;
4.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5.自失业登记之日起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未实现就业的城镇失业人员;
6.军烈属、现役军人配偶、复员退役军人(不包括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
7.城镇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8.登记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
9.城镇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失业农牧民。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以往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录工作人员考试中受禁考处罚,尚在禁考时限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林芝市工商业联合会”公众号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6年3月2日至2026年3月20日,上午:9:30-12:30、下午:15: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林芝市巴宜区巴吉西路(林芝市第二高级中学斜对面)市工商联办公室(政工人事科)。咨询电话:0894-5836920/18089940333。
(三)资格审查
由报名人员持报名简历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学历证书、就业失业登记证(均为原件)及相关就业困难证明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应聘者本人必须到现场报名,不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
(四)笔试科目及成绩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笔试总分为100分,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在资格审查后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笔试者,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五)面试审核
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前3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者,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六)录用公示
拟录用人员情况,将在市工商联机关大门口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及群众的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七)签订劳动合同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经试用合格并愿意继续留岗的,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每年签订1次。
五、薪资待遇
1.党务工作者:工资待遇面议,党务工作者休息、休假等福利待遇参照《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2.公益性岗位:录用人员试用期工资,由我会按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标准进行发放。录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薪资待遇按照现行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执行。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休息、休假等福利待遇参照《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3.可在单位食堂办卡缴纳餐费就餐,住宿自行解决。
六、监督举报
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对招聘过程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894-5893315。
本公告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林芝市工商业联合会
2026年3月2日